公科信传发[20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信息化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科技处:
为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决定组织申报201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紧贴需求。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坚持支撑科技应用,坚持服务基层、贴近实战。
(二)突出重点。申报项目应以配套公安中心工作、配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重点,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鼓励创新。优先选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标准项目。
(四)系统规划。要注重标准体系建设,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标准体系中的内容。
二、申报重点
(一)基础性、综合性和公用性且条件成熟的标准项目。
(二)公安信息化数据采集、数据交换与使用、数据管理等信息化标准项目(已申报“金盾工程”二期项目的除外)。
(三)配套社会管理创新、《全国公安机关“十二五”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十二五”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结合公共安全行业产业发展,支撑公安科技与装备建设,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标准项目。
(五)对2012年的标准复审工作中提出修订的标准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开展了足够的前期预研,并形成了标准草案,标准中的重要技术指标已经明确。
(二)申报项目应以标准体系为依据,未纳入标准体系但确系当前工作急需的项目,要充分论证、重点说明。
(三)鉴于标准的社会公开性,申报项目原则上不涉及秘密。
(四)承担历年计划项目超过3项且未完成报批稿的项目负责人或参加人,原则上均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充分发挥公安系统内外两方面的技术力量,广泛征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要从业务需求、项目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和审查,遴选出业务需求迫切、技术基础较好、与现行有效的标准协调配套的项目。对遴选出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重要性进行汇总排序。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并正式行文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年度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年度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标准草案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表格可在公安专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主页上下载。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浩,010-66263221,zhanghao@gab.ga(公安专网)。
附件:1.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2013年1月16日
抄送:部属有关业务局,部属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部属科研所、院校,部属质检中心、有关行业协会、中国安防认证中心、中国消防合格评定中心。
相关附件下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下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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