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科信传发〔2017〕72号 签发人:厉剑
等级平急 发电时间 2017-3-15 08:15 值机员:杨玉波
抄送: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信息化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部机关有关业务局,部属科研所、院校,部属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格评定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公安部开展了公安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的集中复审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不断加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机制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公安标准体系结构。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内。推荐性标准以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为主,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三)修订优先,严控新标准项目。以安排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中需修订和整合的标准项目为主。新标准项目应为公安业务急需,部机关相关业务局有相应的推进措施。同时,项目应已经完成相关预研,标准草案较为成熟,重要技术指标已经明确。
(四)厘清轻重缓急、确保质量。针对需修订和整合的标准,应分清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开展立项工作,并确保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质量。
二、申报重点
(一)支撑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基础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标准。
(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中结论为整合和修订的行业标准。
(三)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中结论为修订的行业标准。
(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安部科技计划中提出的项目。
(五)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涉及的相关标准。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请通过公安专网“公安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公安专网地址http://bzgfgzc.kx.ga)进行在线填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未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不予进入立项程序。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专人负责。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熟练操作“公安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未注册上报单位账号的应提前进行用户注册,并将自动生成的《注册用户信息表》报送我局,以便审核开通账号。
(三)完成项目初审。各单位对申报项目审核论证后,将合格项目的电子申报文件、电子标准草案文件导入管理系统后提交我局,汇总整理申报项目,导出《2017年度公安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报送相关材料。网上申报完成后,各单位应向我局报送纸质材料一套,包括:立项申报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书》、标准草案。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宣振国,010-66266708,010-66266456(传真)
张 铮,010-68775394。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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