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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材料检验流程规范

印章材料检验流程规范

一、   检验受理条件

(一)   申请单位须具有 “印章材料生产”经营项目。

二、   送检申请

(一)   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acpst.org.cn进行注册;

(二)   填写《检验委托书》并按要求上传送检材料(企业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印章检验技术参数或企业标准、印章材料为自主研发及生产说明、送检介绍信、送检人身份证复印件、检验费汇款回单等相关材料);注册商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送检材料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须将送检材料纸质版(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6枚同型号同规格的样章一并寄到我中心。

三、   检验周期

送检材料经审核符合本规范规定且缴费成功的,自收到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

四、   检验结果

(一)   检验合格的,出具《检验报告》;

(二)   检验不合格的,在收到我中心发送的整改通知后,2个月内可申请二次送检。

1.  二次送检合格的,出具《检验报告》;

2.  二次送检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

3.  超过2个月未送检的,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

五、检验收费标准

(一)   印章材料(不含芯片安装方式)15000/同型号同规格;

(二)   印章材料(含芯片安装方式)20000/同型号同规格。

六、汇款信息

1.  单位名称:公安部鉴定中心

2.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3.开户行账号:0200020009014414650

4.申请单位如需开具发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并将营业执照、检验费汇款回单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需开发票,已填信息)邮寄我中心。发票开具后我中心通过快递方式将发票邮寄《检验委托书》所填“申请单位”地址。

七、邮寄信息

(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楼

(二)   收件人:公安部刑事技术(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未按要求填写收件人,会出现快递未收到或检测延误等情况)

(三)   咨询电话(邮寄电话):010-83752696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版权所有:公安部刑事技术(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83752696 66269487 传真:010-83752695  E-mail: acpst@sina.com